扬州市建设局对我公司进行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

2017年620日上午,扬州市建设局副调研员朱兆权、扬州市安监站长顾勇军,在江都区建管局刘金刚副局长、朱健科长、巢静、孟娟的陪同下,到我公司开展《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工作》的检查工作。集团公司总裁强思远、总工办主任王金卿以及相关人员参加了本次检查工作。会上,王金卿从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争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项目专职安全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加大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投入使用、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制度九个方面对我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作了简要汇报。然后,检查组成员从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六大项41个子项的标准对我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工作作了细致地检查。

检查完成后,检查组成员对我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作了简要的总结,并提出了如下几点意见:1.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太笼统,要进行专项考核;2.按照公司的检查要求一年不少于二次,检查记录比较多,但所有检查记录更注重实际项目检查,缺少了对安全生产行为的落实检查,安全生产记录要形成台帐;3.对危险性较大的方案要进行定期的台帐管理;4.应急救援中演练记录要附有相关的照片;5.建立公司事故台账。强总表示,公司会按照此次检查的要求严格落实改进。

                  (总工办  朱文芹)